发布时间:2024-04-26 17:39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4694
安迪苏股价今日收报9.27元,跌幅2.52%。
公司昨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04,570,381股(含本数)。
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功能性产品项目(含15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特种产品项目(含年产3.7万吨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可持续发展项目(含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认购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681,901,273股。蓝星集团持有公司85.8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蓝星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践行“双支柱”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扩大蛋氨酸产品生产制造能力,为未来业务的拓展提供产能基础;加大特种产品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发展潜力;增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据安迪苏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4亿元,同比减少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6.55万元,同比减少9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9.62万元,同比减少98.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4亿元,同比增长59.89%。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安迪苏2023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165,518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9,335,867元。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人民币160,914,076元人民币(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仍需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据安迪苏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96亿元,同比增长1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185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1亿元,同比增长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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